僱傭服務包括什麼內容,你是否清楚?雇主在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時候,需要瞭解其工作內容通常包含哪些方面。據瞭解,工作有家庭的雜物、煮食以及照顧雇主及家庭成員。雇主瞭解外傭的工作內容以後,方可更好安排其工作。
有雇主有疑問,外傭工作是否局限於家中?答案是否定的,雇主可以安排其外出購買日用品,或者是接送孩子上下課,外出用膳時安排傭工照料家人以及孩子。洗車、將食物或個人物品送往雇主住所以外的地方都屬家務職責,不過必須是雇主以及其家庭成員。
如果雇主沒有遵守相關法例,安排外傭擔當家務以外的工作職責,即視為違反《入境條例》規定,可能會遭受到檢控。外籍傭工在簽約後,只能夠為雇主以及其申報的家庭成員提供服務,並且服務對象需要在已經申報的雇主住址居住。
現在想要獲得僱傭服務有一定的條件,雇主家庭入息每個月不能夠少於港幣15000元。對於沒有固定入息的家庭,雇主需要擁有款額相若的資產,具備足夠的經濟能力墊付整個聘用合約期。長者想要申請該服務,入境處會考慮接受其子女提供的經濟證明,適當放寬經濟條件。